房产抵押贷款的误区

房产抵押贷款的误区

房产抵押贷款在我们融资活动中已非常常见,是一种最主要融资方式。

生意人一般需要个大几十万几百万的资金,一般最有效的就是选择房产抵押贷款了,但是在房产抵押贷款过程中也会有诸多问题,而往往这些问题最直接影响的就是能不能贷到款,怎么贷的问题。

虽然房屋抵押贷款已经很普及了,但是很多人对房屋抵押贷款的认识是有误区的,以下是常见的四大误区。

房产抵押贷款的误区

误区一:已经抵押的房子能不能继续居住?
房屋抵押贷款是以房子作为抵押标的给银行,在抵押期间,使用权属于你,只是所有权暂时属于银行,在还请贷款,解除抵押后,房屋的产权依然属于你自己。首先房屋抵押贷款还款周期都会较长,一般都是20-30年,并且利率较低,所以还不上的几率很小。如果出现还不起的状况,银行会先进行催收,催收无果才会考虑行使抵押权,将房产进行拍卖,并且如果在拍卖期间你将逾期费用和贷款金额还上了房子依然属于你。

误区二:贷款只能抵押自己的房子?

很多贷款人错误的认为,房产抵押贷款只能抵押自己名下的房产。按照我国贷款机构的相关规定,借款人可以用他人名下的房屋来进行抵押申请贷款,一般可以是直系亲属或者股东名下的房产做抵押。如:子女可以用父母的房产进行抵押贷款;父母可以用子女名下房产抵押;经营贷款,可以用法人或者股东名下房产抵押;夫妻一方办理贷款,可以用配偶名下房产抵押。

误区三:只要是房产都能抵押?

这里其实是需要看很多方面的,包括房产的面积,年龄地理位置,房屋用户和土地性质,银行在参考的时候会考虑你如果还不上了,行使抵押权的时候,你的房子要较好出手,并且减少亏损。

目前市面上不好办理的主要是,自建房,工业用地等。

较好办的主要是商品房/公寓/别墅/写字楼/商铺。

误区四:有抵押或者有贷款的房子不能再抵押了?

抵押过的房子可以进行二次抵押。和一次房屋抵押贷款上额度会有一些差别。一次房屋抵押最高可贷八成,二次房屋抵押只有七成。
因为房子的价值是保值并且上升的,所有在一次抵押过后,会有很大的剩余价值,所有就有了二次房屋抵押的空间。

总结:

办理房产抵押三要素:征信、房产、经营。

每个要素不同的银行或者贷款机构都有不同的标准,其中任何一个方面都直接影响到能不能贷款的问题,能贷能够有多大选择性的问题。

优质的房产流通性更好,金融属性更强,所以在融资时选择面会比较广。

好的征信能让你获得更低的利息,银行选择更多,也就意味着还款方式更加灵活。

良好的经营状况是做经营性抵押贷款的有利保证,同时也有助于企业信用贷款和抵押担保相结合的产品获得超出房产价值的融资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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